| 时间:2025-11-07 作者:冀州检察 新闻来源:衡水冀州检察公众号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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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求职遇“贵人”,是命运的“转机”?还是精心设计的陷阱?应届毕业生小王求职屡屡碰壁,在迷茫中轻信“算命大师”指点,通过花钱下载创业“APP”、拉人头、做任务获取返利。这看似是命运的“转机”,实则是新型网络传销的骗局,让你在不知不觉中,成为犯罪链条的一环。检察官提醒:面对求职压力,选择正规求职路径,警惕“低投入高回报”承诺,共同守护美好前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、领导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策划:省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 视频:衡水市检察院 冀州区检察院联合创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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